一是以质量“节约”用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各类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思路,扎实开展“节约集约”用地。 二是严格供地政策,实施定额管理。根据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开工竣工时间等土地使用条件,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对投资大、占地少、前景好、污染小的项目优先保障用地。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不符合集约用地标准的项目坚决亮红灯,不予供地。 三是加强督查,严格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继续完善和落实对建设用地批后使用情况的督查制度,强化用地合同管理,把好土地利用监督关,与有关职能部门加强配合,建立监管机制,及时检查和监督土地使用权人的履约情况,对建设用地进行跟踪管理,防止用途转变、土地闲置和低效利用。 |
关键词:用地 土地 利用 的 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