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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保县地税局“四严四抓”提高督查督办工作质效

2017-06-13 10: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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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严格事项分解抓立项。以市、县局绩效考评指标,2017年工作要点及市、县局领导的会议要求、指示精神为重点督导内容,逐项分解,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台账式”管理,按时间进度要求抓好督促检查。

  二是严格事项追踪抓催办。要求机关各科室明确1名人员为督查督办联络员,负责本科室与办公室的工作对接;办公室在每月月初下发督查督办通知,提醒责任科室本月到期督办事项。同时,在每月月底结束前3天召开会议,收集汇总各责任部门督办事项进展情况,对没有按期完成当月督办事项的,承办科室要作出书面说明。

  三是严格情况通报抓落实。承办部门每月月底前向县局办公室反馈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办公室在每月局长办公会上对上月督办事项进展完成情况予以通报;对于督查督办事项完成时限较长的,选择重要时间节点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并形成督查督办通报,向全局进行通报。

  四是严格绩效考评抓质效。对列入督查督办台账的工作事项按照任务和内容赋予不同绩效分值,并将督查督办事项作为动态指标纳入绩效管理。承接督查督办事项较多的部门和单位在高质量按期完成任务后相应取得较高绩效分值,实现任务与绩效分值匹配,充分利用绩效管理的过程控制、节点管理机制,促进督查督办事项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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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丽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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