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赵尚卿)5月9日,康保县人民法院法官上门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消除双方当事人心中隔阂,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11年,张某、王某因经营所需向李某先后借款6万余元,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但张某、王某每年向李某支付利息。2022年以后,张某、王某未向李某支付利息,也未偿还本金。李某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于今年4月22日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张某、王某归还其本息11万元。 5月8日,承办法官收到该起案件后,以电话的方式向原、被告双方了解案情并询问双方调解意愿,从法理、情理的层面耐心化解。由于原告李某现已76岁,自身行动不便,加之对诉讼程序不了解,5月9日,承办法官上门为老人答疑解惑。经过协商沟通,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减免部分利息,确定89210元履行金额,被告分3期履行完毕。该案至此得以圆满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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