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县司法局“法律进景区”工作规划

2017-06-19 16: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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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服务我县“十二五“经济建设,为我县景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进一步深化景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景区法制化管理水平,结合景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县的“法律进景区”的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河北省委七届六次全会、张家口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康保县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景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做好景区工作的责任意识,大力推进依法治景工作进程。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使景区干部职工熟悉、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改进管理方式,明确执法责任,进一步提升景区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教育引导景区干部职工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要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在干部群众中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养景区干部职工的民主法治观念、爱国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要深入开展文化、卫生及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景区环保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景区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重点宣传学习风景名胜区条例、环境保护法、文物保护法、森林法、城市规划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和景区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法律、法规重要精神及规定深入人心、进入实际。切实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规划审批、保护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依法加大对破坏资源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依法治景工作顺利推进。

  (三)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促进景区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和责任意识,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要开展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景区干部职工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要及时学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公民各项权益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景区干部职工权益,促进社会公平。

  (四)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把道德实践活动与法治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景区干部职工中深入宣传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理念,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指导景区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景区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觉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增强热爱祖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意识,积极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引导景区干部职工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景工作。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鼓励景区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组织开展“法律进景区”活动,切实提高景区依法管理水平。把法律作为景区干部职工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类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景区法律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干部职工学法提供有利条件。不断完善和落实景区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对象和要求

  景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景区干部职工。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景区事务的能力,切实推进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继续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制度,将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要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加强景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注重对景区职工进行法律常识和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法律进景区”规划从2011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各股室、各单位根据本规划,认真做好本部门的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选派骨干力量积极参加培训,以此为基础,搞好“六五”普法宣传员队伍建设。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各股室、各单位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司法局统一领导下,对各股室、各单位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景区普法工作进行总结表彰,迎接市、县检查。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股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充实人员力量,落实经费保障。

  (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要结合各股室、各单位的具体情况,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以景区干部职工为重点对象,紧扣普法与依法治理的重要环节,以重点带动一般,以重点带动全面,统筹兼顾,采取切实措施,保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三)强化机制,全面动员。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景区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制定评估考核指标和表彰奖励标准,建立健全激励与监督机制,全面动员景区干部职工参与活动,及时开展年度和阶段性总结表彰工作,积极推进"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四)创新形式,讲求实效。要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景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不断创新景区法制宣传教育的理念,拓宽工作领域,丰富宣传内容,努力构筑景区普法的新渠道、新平台,把景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形成长效机制。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介,开展法制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座谈、拍摄专题片、教育片等活动,努力增强景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

关键词:工作 景区 法律 的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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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丽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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