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产纠纷引发连环案法院调解当事人重拾久违亲情

2017-07-12 15: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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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产纠纷引发连环案法院调解当事人重拾久违亲情

  通讯员:赵旭亮、樊利军

  “谢谢法官们耐心细致地调解,现我和儿子、女儿关系得到了改善,十分感谢你们的耐心调解……”康保法院杨法海林官接到了刘某打来的感谢电话。

  2017年2月15日,康保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普通的返还原物纠纷案,原告刘某诉称其身患重度抑郁症,没有任何经济收入,儿子对其生活不闻不问,不尽赡养义务,起诉儿子刘小龙要求其腾退所占用的原告位于康保镇某处楼房一处。就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又有两个相关联案件起诉到法院:3月21日,刘某的前妻杜某起诉刘某要求对其与刘某离婚后的财产进行重新分割。原告杜某诉称其与被告刘某于1989年结婚,生育一子一女,婚内于2007年购买了第一个案件中康保镇某处楼房。2011年离婚时,双方口头约定将该房屋留给儿子刘小龙,现在刘某反悔,要求刘小龙腾退房屋。3月27日,刘某女儿刘小凤起诉刘某索要抚养费纠纷案也进入法院,称其父亲刘某、母亲杜某离婚时约定刘小凤随杜某生活,刘某每月给付原告抚养费1000元,但刘某多年来一直未给付原告抚养费,要求其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十二万余元。

  三个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不是简单的开庭审理一判了之,而是对三个案件进行综合研判,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从刘某和刘小龙、刘小凤是父子、父女关系入手,将三个案件的当事人约至法院调解室,晓之以理,动之与情,用亲情打动各方,经过调解,父亲与儿子达成一致协议:康保镇某处楼房归儿子所有,儿子刘小龙给付父亲刘某15000元,以调解方式结案;前妻杜某诉刘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也因上面父子达成的调解协议而申请撤诉;女儿刘小凤诉其父亲刘某抚养纠纷一案也因其父亲与哥哥达成的调解协议而申请撤诉。

  最终三个案子经康保法庭法官倾心调解,一个达成调解协议结案,两个申请撤诉结案,既没有引起矛盾激化,也没有使亲情和感情进一步撕裂,给社会增添了和谐的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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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丽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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