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基层法院法官流失现状、原因及对策 ——以康保县法院为研究样本

2017-09-15 15:27:58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近年来,贫困地区基层法院的法官流失问题日趋严重,直接影响到法院队伍建设。对于贫困县法院来说,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创造吸引并留住人才的环境,是推进法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重中之重。本文以位于张家口市的康保县法院为例,认真分析法官流失现状、原因,并由针对性地提出对策与建议,以便各级领导在决策中予以参考。

  一、法官流失现状

  近年来,康保县法院法官流失18名。(见表1)

  康保县法院流失法官统计表1

  年度数量年龄结构去 向

  2010年以前8人35-45张家口市区及条件较好县法院

  2010年3人40-46张家口市桥西区法院

  2011年3人28—35张家口高新区法院

  河南安阳市检察院

  2012年3人28—35张家口高新区法院

  康保县检察院

  张家口桥西法院

  2013年1人25—30康保县司法局

  基于法官流失严重,上级部门从2009年开始为该院招录定向培养法官,2010年开始通过四级联考为该院招录法官,五年中共计招录人员23人,但2009年4名定向公务员中1名无故不来上班,没有录用;2010年招录的4名公务员中或调或考,现全部离开;2012年招录的4名定向培养法官目前还未到岗,实际补充人员仅为14人。(具体见表2)

  康保县法院近年招录法官统计表2

  年度名额到岗

  时间进入途径流失

  人数去向

  2009 4人2011.7定向委培

  招录1未录取

  2009 4人2010.2四级联考

  招录4 1.高新区法院2名

  2.桥西法院1名

  3.河南安阳检察院1名

  2010 3人2012.8定向委培

  招录

  2011 4人目前

  未到岗定向委培

  招录

  2012 4人2010.9四级联考

  招录

  2013 4人2013.10四级联考

  招录

  注:2011年3名委培生未到岗原因是正在读书。

  提前离岗、内退是法官流失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具体见表3)

  康保县法院内退人员统计表3

  年度数量年龄结构去向

  2014年7 52以上离岗

  二、法官流失原因分析

  人员流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条件艰苦

  康保地处张家口坝上贫困地区,经济相对落后,自然条件恶劣,交通不便。年青干警为了寻找合适伴侣,有子女的法官为了子女享受城市优质教育资源,老人在市里的为了照顾老人等等,一有机会,便选择到经济较为发达、条件相对较好地区的法院工作。

  (二)政治经济待遇不高

  康保县法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67人,51岁以上就有24人。受论资排辈影响,年轻干警在政治上晋升空间狭窄,致使部分干警调出本单位越快越好,在下一个单位再精心打拼获得更多机会。同时,经济待遇较差,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工资普遍为2000多元,住房、教育、医疗等必要支出已使大部分干警成为了“月光族”,生活质量难以提高。

  (三)部分招录干警动机不纯

  有的被招录干警,从一上班就想着离开。报考的目的是先解决就业问题,在不受服务年限限制之后,就会通过各种渠道选择调走。部分招录干警并没有扎根基层的宗旨意识,造成康保法院“现在培养一片,将来一个不见”的窘局。

  (四)身份限制有负面影响

  通过公开招考为法院补充的地方事业编制人员,经过实践锻炼和理论学习,不少已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了法律执业资格。但因不是公务员身份,上级法院不能任命为审判员。为解决公务员身份问题,部分干警通过公务员招录程序报考其他单位,被动选择离开。有人评价这种现象是:“自家养的鸡,却在别人家下了蛋”。

  (五)工作负面压力大

  基层法官处于审判第一线,超负荷办案让法官力不从心,尤其是涉诉信访和不当干扰的压力,有的当事人动辄以上访威胁,让法官心情压抑。长期下去,干警健康状况差,康保法院2013年一名干警在工作中突发脑溢血,因抢救及时才保住性命。还有两名干警刚刚退休就去世,一名干警还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法官平均寿命锐减。

  三、对策与建议

  康保县法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67个,目前占此编制的有公务员46人,工人4人,还空缺17人。其中有法官资格21人,一线法官13人。地方事业编制人员22人,其中已通过司法考试7人。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建议如下:

  (一)提高贫困地区法官待遇

  在政治方面,给贫困法官较为广阔空间,结合司法改革弱行政化的趋势下,不能限制贫困地区基层法院法官的等级评定,同时可通过地区补贴等办法,增发工资或补助,逐步提高法官收入,缩小与发达地区之间法官待遇上的差异,引导、鼓励法官扎根基层、奉献基层。

  (二)畅通事业编制书记员晋升法官渠道

  基层法院事业编制书记员通过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具备了一定的法院工作能力,且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建议为这部分人员晋升法官提供机会,有利于解决人员短缺和法官断层问题。若无晋升机会,这些人员情绪不稳定,工作不热情,更何况2010年以前的书记员只要通过内部司法考试就可以任法官,而现在受过正规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却是永远只能担任书记员,造成心态不平衡,建议在改革中予以重视并解决。

  (三)创新定向委培机制

  贫困地区法院招录人员呈现的规律是:本地人在得住,外地人留不住。目前的定向委培机制,在资格审查阶段并未设置本地户口限制,没有顾及到贫困地区这个特殊性。表面上看,不限户口是公平竞争,实际上造成被招录人员“水土不服”,难以扎根。所以,建议在定向委培机制方面,适当考虑贫困地区的特殊性,在户籍、年龄、学历等方面有所体现。

  (四)建立关爱干警长效机制

  目前,贫困基层法院关爱机制不健全、不系统,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应当持续关注干警心理、身体健康,建立健康年检制度,实行定期定点体检、心理干预和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行轮岗制度,避免长期从事一项工作产生惰性;实行遴选制度,让优秀法官脱颖而出,畅通晋升空间;实行法官异地任职交流制度,既能够避免司法腐败,又能够在全市法院范围内统筹领导岗位;积极开展法院文化活动,陶冶干警情操。

关键词:法院 康保 法官 的 人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曹丽飙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10001396号-1    技术支持: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