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是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经办金融机构发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是缓解我国经济金融领域面临的现实问题,改善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 近年来,随着政策的不断落实和推进,越来越成为各级政府改善民生、扩大就业、促进创业,提高经济总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尤其对于我县这样的深度贫困县,积极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 一、政策倾斜 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河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银石发[2017]69号),《办法》中明确了对我县这样的深度贫困县实行以下政策倾斜: 1、贷款对象倾斜:《办法》适时的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贷款对象范围; 2、贷款利率倾斜: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一定的幅度,具体标准为:贫困县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其余地区上浮不超过2个百分点; 3、财政贴息金额倾斜:对贫困县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其余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 二、在贫困县开展创业担保贷款的重要作用 1、财政“四两拨千斤”的引导撬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通过财政资金担保、财政贴息等变财政直接投入为引导金融资金注入,以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金融市场,有效化解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个人以及小微企业创业资金不足的问题,使银行放心放贷,创业人员大胆创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2、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有效破解特定人群创业资金不足的难题。 2016-2017年,我县共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6笔189万元,2018年,我县将进一步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预计发放600万元,其中个人发放的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合伙或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人均不超10万元,总额不超过60万元;小微企业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3、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创业者和用人单位的负担。 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旨在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引导用人单位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4、促进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2017年底经市县验收后,我县共10个贫困村、5685户10342人贫困人口退出贫困户之列。截止目前,我县共有贫困人口20930户40344人,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是我县的重中之重。创业担保贷款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贷款对象范围,是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其早日脱贫的有效手段。 5、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实现金融业的可持续均衡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创业担保贷款是财政普惠金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了农民、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基础金融服务可得性和适用性。 |
关键词:创业 担保 的 贫困 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