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康保县人民检察院首次举行附条件不起诉训诫会,对一名涉嫌故意伤害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某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同时邀请该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队长边政文参加训诫会。
训诫会上,检察官指出李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告诫其在以后的生活中要遵纪守法,争取顺利通过考察期。边政文分析了李某犯罪的原因,要求其认真吸取教训,增强法治观念,脚踏实地学到一技之长,孝敬父母,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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