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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界帮教助“虞犯”少年远离犯罪

2019-03-28 09: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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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预防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帮助其建立社会规范意识和守法意识,提高其行为认知能力,达到警示教育目的,近日,康保县人民检察院对针对犯罪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方某某、陈某开展了临界犯罪预防帮教,以促使二人真诚醒悟,平安健康成长。

  十四周岁的陈某与十五周岁的方某某伙同彭某某、莘某某等七人骑摩托车共同故意碾压摆放在县文化广场上的盆栽花卉,造成花卉价值5000余元的损失。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陈某某与方某某二人虽然不够刑事责任年龄,但是由于其辍学较早,常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出入网吧、台球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场所,夜不归宿,有犯罪预防的必要性,遂安排了此次的临界帮教教育。同时,在对陈某和方某某的社会调查中,发现其二人家庭教育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此次临界帮教还将亲职教育引入。承办人与二人的监护人分析了陈某、方某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要求家长以后要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及时掌握孩子的心理状况及交友情况,及时掌握孩子的去向,防止孩子夜不归宿,以免将孩子置于危险境地。

  此次临界帮教,是康保县人民检察院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是有犯罪危险的未成年人开展犯罪预防的一次有益探索,后续会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联席制度,实现信息共享,以便更好地防控“虞犯”少年犯罪风险,助力其健康成长。

关键词:临界 犯罪 的 某某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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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丽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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